至於路邊攤,我最喜歡吃熱狗(hot dog)。
雅琴的書 2016-09-19, Comments Off至於路邊攤,我最喜歡吃熱狗(hot dog)。在紐約,hot dog又叫做frank。價錢也有很多種,美金一塊五、一塊六五、一塊九都有。熱狗內通常會夾酸菜、醃黃瓜、洋蔥、番茄醬、芥末。吃一口,酸甜苦辣的味道都齊了,真過癮。所以,如果老闆問你要加什麼,你一定要說「every-thing」-什麼都加。
有時候,我一天要吃兩、三份熱狗,還得自我節制,免得發胖。你不要小看熱狗喔!它的吃法也有要領-必須用手掌拖住,然後把熱狗「打直」慢慢地往嘴巴送,注意!醬汁流出來時嘴巴也要接住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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